摘要
新冠併發重症(原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是由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傳染病,於2020年1月確認病原體。自2023年5月1日起由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,並於2024年9月1日調整疾病名稱。目前僅通報中重症併發症個案。
詳細內容
疾病概述
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公告,「新冠併發重症」(原名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)是由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傳染病。該病毒於2020年1月9日被確認,其特徵為「病毒全長基因已完成定序」,在電子顯微鏡下呈現典型冠狀病毒形態。
病原體特性
冠狀病毒屬於有外套膜的RNA病毒家族,外觀呈圓形,在顯微鏡下可見「類似皇冠的突起」。除已知的七種人類冠狀病毒外,其他動物宿主包括蝙蝠、豬、牛等多個物種。
臨床表現
根據官方資料,患者臨床表現主要為:
- 發熱症狀
- 部分患者出現呼吸困難
- 胸部X光呈雙肺浸潤性病灶
病例定義調整
自2023年3月20日起,僅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之併發症(中重症)個案需通報。2024年9月1日,疾病名稱調整為「新冠併發重症」,並於2023年5月1日由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。
防治資源
衛生部門提供多項防治指引、教材、疫苗資訊及臨床處置建議,並設有防疫專線(1922或0800-001922)供民眾諮詢。
相關疾病
- COVID-19
- 新冠病毒感染
-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舊名稱)
影響地區
- 台灣(第四類法定傳染病)
- 全球性疾病
萃取時間: 2026-02-08T18:30:00+08:00 資料來源: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