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(SARS)於2003年3月15日由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,台灣於2003年8月19日公告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。SARS由2003年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引起,因為是新病毒,大眾皆無抗體。疾病可造成瀰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,潛在併發症包括肺纖維化及死亡。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全球累計8,096例疑似病例,774例死亡。
詳細內容
疾病命名與分類
- 正式命名:2003年3月15日,世界衛生組織命名為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」(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, SARS)
- 法定傳染病分類:2003年8月19日,台灣衛生署公告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
病原體
SARS由2003年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引起。因為是全新病毒,人類群體先前無免疫力,造成快速傳播。
臨床表現
主要症狀
- 瀰漫性肺炎
- 呼吸衰竭
- 高燒
- 呼吸道症狀
潛在併發症
- 肺纖維化
- 多重器官衰竭
- 死亡
傳播特性
SARS病毒展現出比一般呼吸道病毒更強的特性:
- 傳染性:較一般呼吸道病毒更強
- 毒力:病毒毒性較高
- 致病力:引起嚴重疾病的能力較強
主要透過飛沫傳播,密切接觸感染者或接觸受污染環境也可能傳播。
2003年全球疫情
時間範圍: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
全球統計(WHO數據):
- 疑似病例:8,096例
- 死亡人數:774例
- 主要受影響地區:中國、香港、台灣、加拿大、新加坡
疫情特點:
- 起源於中國廣東省
- 快速傳播至多個國家和地區
- 醫療機構內傳播顯著
- 對全球公共衛生造成重大衝擊
預防措施
個人防護
- 保持良好手部衛生
- 避免接觸呼吸道分泌物
- 佩戴口罩(特別是在醫療環境)
- 保持社交距離
公共衛生措施
- 早期發現與隔離病例
- 追蹤接觸者
- 醫療機構感染控制
- 旅遊與邊境管制(疫情期間)
可用資源
疾管署網站提供:
- 疾病介紹與問答專區
- 病例定義與檢體採集指引
- 預防與治療照護資訊
- 衛教宣導素材
相關疾病
- SARS(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)
-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
-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
影響地區
2003年疫情主要受影響地區
- 中國(包括廣東省、北京等)
- 香港
- 台灣
- 加拿大(多倫多)
- 新加坡
全球影響
- 全球累計通報病例:8,096例
- 全球死亡人數:774例
- 疫情期間影響32個國家和地區
萃取時間: 2026-02-05T22:58:28+08:00 資料來源: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