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
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(SARS)於2003年3月15日由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,台灣於2003年8月19日公告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。SARS由2003年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引起,因為是新病毒,大眾皆無抗體。疾病可造成瀰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,潛在併發症包括肺纖維化及死亡。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全球累計8,096例疑似病例,774例死亡。

詳細內容

疾病命名與分類

  • 正式命名:2003年3月15日,世界衛生組織命名為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」(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, SARS)
  • 法定傳染病分類:2003年8月19日,台灣衛生署公告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

病原體

SARS由2003年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引起。因為是全新病毒,人類群體先前無免疫力,造成快速傳播。

臨床表現

主要症狀

  • 瀰漫性肺炎
  • 呼吸衰竭
  • 高燒
  • 呼吸道症狀

潛在併發症

  • 肺纖維化
  • 多重器官衰竭
  • 死亡

傳播特性

SARS病毒展現出比一般呼吸道病毒更強的特性:

  • 傳染性:較一般呼吸道病毒更強
  • 毒力:病毒毒性較高
  • 致病力:引起嚴重疾病的能力較強

主要透過飛沫傳播,密切接觸感染者或接觸受污染環境也可能傳播。

2003年全球疫情

時間範圍: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

全球統計(WHO數據):

  • 疑似病例:8,096例
  • 死亡人數:774例
  • 主要受影響地區:中國、香港、台灣、加拿大、新加坡

疫情特點

  • 起源於中國廣東省
  • 快速傳播至多個國家和地區
  • 醫療機構內傳播顯著
  • 對全球公共衛生造成重大衝擊

預防措施

個人防護

  1. 保持良好手部衛生
  2. 避免接觸呼吸道分泌物
  3. 佩戴口罩(特別是在醫療環境)
  4. 保持社交距離

公共衛生措施

  1. 早期發現與隔離病例
  2. 追蹤接觸者
  3. 醫療機構感染控制
  4. 旅遊與邊境管制(疫情期間)

可用資源

疾管署網站提供:

  • 疾病介紹與問答專區
  • 病例定義與檢體採集指引
  • 預防與治療照護資訊
  • 衛教宣導素材

相關疾病

  • SARS(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)
  •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
  •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

影響地區

2003年疫情主要受影響地區

  • 中國(包括廣東省、北京等)
  • 香港
  • 台灣
  • 加拿大(多倫多)
  • 新加坡

全球影響

  • 全球累計通報病例:8,096例
  • 全球死亡人數:774例
  • 疫情期間影響32個國家和地區

萃取時間: 2026-02-05T22:58:28+08:00 資料來源: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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